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上举报制度是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金矿”的作用,将公众举报信息视为发现违法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受理案件调查赔偿实施等工作机制,依法及时查处了大量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020年以来,地方生态环境系统共对8875件举报案进行了补偿,共进行了99.66万元的补偿,充分调动了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案例1:省生态环境厅对公众举报中的废油非法处置事件实施奖励措施。
2020年12月,公众致函杨市颍上县一个村庄,非法收集和提炼废油,造成土壤污染。根据举报线索,省生态环境厅将及时部署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过调查,在公众反映的工厂内建设了废油加工生产设备,现场堆积了几桶废油原料。炼油厂工厂内部分土壤被废油污染,工厂围墙外的村子沟里有油迹。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成分是废矿油,属于危险废物,属地生态环境部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021年12月,群众访问了蚌埠市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利用软件修改检测数据,并做了虚假报告。根据举报线索,省生态环境厅将及时部署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6日,该公司在5辆汽车的检查过程中,数据前后矛盾,无法追溯,无法估计结果是否合格,但发布了虚假合格汽车排放污染物检查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16万元罚款,没收了违法所得。
案例4: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固体废弃物的非法倾倒申报进行补偿。
2021年11月,大众向苏州市谢集乡田村举报,擅自收集某制药厂和某化纤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当地村庄进行非法倾倒。根据举报线索,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官员将及时派员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5月23日24日,安徽某农业科技公司从安徽某纺织科技公司收到的泥浆直接铺在苏州市老海事林场山坡上改良土壤,未进行堆肥熟化处理。把从安徽某药业公司收到的泥浆保留在原潞安矿业坑的西路旁,没有采取“三方”措施。评价结果表明,两地倾倒点为非农用地,相关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案例5:亳州市全民参与环境风暴奖申报验证补偿。
2017年5月,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民参与环保风暴”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市民可以发现环境污染问题,拨打“12345政务服务公民热线”反映。对于反映的环境违法行为,各部门执法人员将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核实,首次发现举报,如果属实,将给予举报人100元话费充值奖励。此次活动后,截至今年9月底,“12345政务服务民事热线”共提供了5.2万多个生态环境类投诉问题,为生态环境执法提供了2.2万多个线索,累计支付了220多万韩元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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