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候选人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面试总分100分,不到70分被淘汰。考生应在有效期内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如果面试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则视为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填补。
面试结束后,笔试结果和面试结果将合并计算总分。总分=书面分数×40%+面试分数×60%。在面试合格人员时,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的1:1比例确定体检科目,如果总分相同,笔试高分进入体检,如果笔试相同,然后是对公共知识的额外检查。面试和考试的总分以及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应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区人身安全部官网“人员招聘”的“职业招聘”栏中。
体检和调查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有关内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予以淘汰。考试费用由考生支付。
检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被检查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检查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不合格者予以淘汰。自愿放弃调查的,应当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调查的结论是,不适合雇用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
在体检和体检中,如果因被遗弃或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岗位面试中的合格人员将按照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填补。
宣传和就业
体检检查合格后,对拟录用员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通知环节结束前如有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时,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补齐。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员工应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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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录用过程中发现申请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将不填补。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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