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李某和刘某要在1984年进行婚姻登记,结婚后在1986年生下儿子,并在结婚内购买的砖平房建成双层建筑。
2021年4月,李某和刘某原来居住的房子被征收,赔偿金50万多韩元,邻居占用的土地赔偿金5万多韩元,共收到56万多韩元。
但是,李某2003年擅自离开家后,未能履行对共有物的管理义务,因此必须扣除维持费,最终分割54万多韩元。
律师:离婚的时候,可以不放弃财产,要求分割
因为历史原因,过去离婚时没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意味着可以随时收回?清昌律师说:“这个案件本身就是例证。离婚10年以上,离婚时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不明确表示放弃财产,以后可以请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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